科技日報記者 魏依晨
近日,江西省科技廳正式印發《江西省科技成果登記實施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通過強化源頭管理、制度落實、轉化服務和結果運用,全面提升科技成果登記管理水平,助力科技成果加速轉化為現實生產力。
《辦法》明確,凡由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產生的科技成果,必須登記;其他成果鼓勵登記。通過將登記流程嵌入“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”,實現項目驗收后自動提示登記,提升管理效率。
為加快成果轉化,《辦法》提出,將優質登記成果接入“江西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平臺”,推動成果供需對接,并引導科創基金加大對重點成果的支持。同時,將登記情況納入成果轉化中心年度績效評價體系,激發創新主體積極性。
記者看到,新辦法對登記規則進行了修訂。一是科技成果登記范圍,在原有登記范圍的基礎上新增了實用新型專利、團體標準和地方標準可進行成果登記。二是規范了登記材料,明確了以論文成果進行登記需提供2—5篇論文、專利登記不可添加發明人以外人員,且由原始發明權的專利權人登記。三是縮短了登記公示期,由原來的公示期滿30天修改為“公示期滿7個自然日”。
據統計,江西省科技成果登記數量已由2021年的1218項增長至2024年的2253項,年均增長22.8%,其中產業化應用技術成果年均增長14.3%,登記總量和轉化效率持續提升,為全省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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